2014年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接受高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为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落实“高层次人才培养立足国内”战略任务,根据《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试行办法》(教师管字001号)的规定,现将我校接受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的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接受对象和条件
⒈ 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高校教师。
⒉ 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强的独立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⒊ 一般应是副教授和各推荐学校作为学术骨干培养的优秀讲师。尤其欢迎已获得硕士学位或接受过硕士研究生主要课程学习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高校教师。
二、接受专业、导师姓名及课题目录
三、申请办法
四、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访问期限一般为一学年。访问学者入学后应与导师共同协商制订访问研修和学习工作计划,填写
《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计划表》一式4份并由学院(单位)统一报送人事师资处。访问学者入学后,在导师具体指导下,应以参加科研为主,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本科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它教学工作。
五、考核和结业
访问期限为一年的学者在访问学习进行一半时,将进行一次中期检查;访问学习期满时,访问学者须认真填写
《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工作成绩考核表》,并附上访问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其证明材料,经导师和学院审核后,合格者将由我校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证书》;对于无法按照计划完成预定任务、不能胜任课题研究工作的,则作为一般科研进修对待。
六、费用
培养费10000元/人年,住宿费1200元/人年。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区人力资源部(老图书馆204室),邮编:230026,联系人:侯义存,电话:0551-63602548 邮箱:
ychou@ust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