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任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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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任副研究员”岗位招聘指南

    创建世界一流研究型大学需要一流的学术队伍。高水平的流动科研人员是一流学术队伍重要的组成部分。为加快学科发展,促进科研队伍建设,创新用人机制,并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人才引进、人事管理和薪酬模式,我校特制定《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研岗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
    聘期制科研人员分为特任研究员、特任副研究员、和博士后等三类岗位。人才聘用坚持“学术优异、结构合理、按需设岗、动态调整”方针;人事管理坚持“合同管理、合理流动”原则。
    根据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以及一流学术队伍建设目标的需要进行岗位设置。保证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项目和创新团队等科研平台对人才的需求;注重引进工程、信息技术学科和新兴、交叉学科领域的优秀人才。

招聘需求

招聘条件
1.品学兼优,热爱教育科研事业,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博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博士学位
3.国内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或优秀博士后;国外著名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科研业绩突出。

提供待遇
1.协议薪酬。
2.适宜的办公和实验用房,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落实。
3.学校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4.提供相应标准的人才公寓住房,住房租金按有关规定收取。对不要求安排人才公寓住房者发放租房补贴。
5.子女在学校附属幼儿园、附小、附中入托入学。

岗位职责
    积极参与所在单位的学科建设和教学科研工作。由用人单位或平台根据岗位性质、任务及目标制定具体的工作职责,形成书面文本作为聘用合同附件。

聘期管理
1.学校与聘期制科研人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期最长为3年。合同期满,聘用合同自动终止。如工作需要,根据双方意愿可以续聘一次。
3.学校委托聘期制科研人员所在单位对其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评,考核和考评的结果作为续聘、解聘等的重要依据。
4.若在聘期内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项目,可通过绿色通道转为特任教授岗位或教授岗位(固定编制)。
5.特任副研究员若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或聘期考评优秀,可提出申请,先经用人单位审议,再经校优秀人才引进学术委员会(每年1月中旬前后召开)审议通过,可转为副教授/副研究员/特任研究员岗位。

申请程序

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人电话Email
数学科学学院黄稚新63601006hzx@ustc.edu.cn
物理学院陈曼63606727mchen81@ustc.edu.cn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王雨晨63600576wwyycc@ustc.edu.cn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倪东63600759nid@ustc.edu.cn
生命科学学院马菁63602603jingma@ustc.edu.cn
工程科学学院霍艳艳63607724huoyy0747@ustc.edu.cn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方毅63607441fangyi@ustc.edu.cn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裴世保63601553psb@ustc.edu.cn
地球和空间科学学院汤琴琴63601400qinqtang@ustc.edu.cn
管理学院王红玉63600619stellaw@ustc.edu.cn
公共事务学院刘颖华63602879yhliux@ustc.edu.cn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翟淑亭63606570zhaist@ustc.edu.cn
核科学技术学院孙丽娟63607713slijuan@ustc.edu.cn
国家同步辐射实验室王倩怡63603035wuyuqing@ustc.edu.cn
火灾国家重点实验室陈军63601651junchen@ustc.edu.cn
微尺度国家研究中心鲍莉63606123baoli@u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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