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高层次人才进口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54号 第四条 回国定居或者来华工作连续1年以上的高层次人才可以依据有关规定申请从境外运进自用全新机动车辆1辆(限小轿车、越野车、9座及以下的小客车),海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征税验放(照章征收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其他税费)。

 

海外高层次人才进口车辆流程

 

一. 取得《海外高层次人才证明》

前提条件:国家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百人计划等人才项目入选者;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位等。

将如下材料提交学校行政楼221室:

1、《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登记表

2、护照

3回国前国外任职证明

二. 选择国内入境港口并将新车从国外运出

国家指定大连港、天津新港、上海港、黄埔港4个沿海港口和满洲里、深圳(皇岗)2个陆地口岸为整车进口口岸。

三. 本人向主管海关申报(中国籍向户籍所在地海关、外籍向办理居留许可所在地海关)

提供材料:

(1)《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一式四联(单位盖章、申请人签字);

(2) 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及《海外高层次人才证明》;

(3) 车辆提单和装箱单原件及复印件(收货人应为车辆进境申请人)。

经主管海关审核批准后,拿到关封。

合肥海关咨询电话:12360 (或0551-63549653 杨主任)

四. 本人从进境地海关提取车辆和《进口汽车证明书》

提供材料:

(1)主管海关关封;

(2)本人有效入出境身份证件,境内长期居留证件或者《回国(来华)定居专家证》,及《海外高层次人才证明》;

(3)车辆提单和装箱单原件及复印件(收货人应为车辆进境申请人);

(4)原《进出境自用物品申请表》第四联。

 

办理:

 

(1)《进口汽车证明书》

 

(2)进口关税(汽车购买价25%)、进口环节增值税【约为(车价 加 关税)*17%】和其他税费完税证明

五. 办理车辆保险

提供材料:

(1)海关关单

(2)身份证件

六. 缴纳购车税(须在车辆进口60日之内办理)

地点:合肥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繁华大道东一号(安徽盛大汽车广场)】电话:3481234

提供材料:

(1)全套海关材料

(2)个人身份证件

办理:

 购车税(我国对此进口车型计税价格标准*10%)完税证明

七. 合肥车辆上牌

提交材料:

 

(1)户籍、身份证明,外地户口要提供合肥市暂住证(在辖区派出所办理)

 

(2)《进口汽车证明书》

 

3)保险单据

 

目前合肥车管所尚未对上海以外户籍人员进行牌照限制,仅收最基本的手续费和工本费。

合肥车管所服务电话:9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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