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 续 办 理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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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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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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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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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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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校审批,外语达标,领取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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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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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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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联系,取得邀请信,确定出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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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合作导师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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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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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出国(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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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中的相关审批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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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表及工资担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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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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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因私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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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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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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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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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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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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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办理,学校可开具资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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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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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并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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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部、公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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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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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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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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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缴款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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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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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出国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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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售票处、网络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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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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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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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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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单位、驻外使(领)馆、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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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收到学校资助补贴,与学校保持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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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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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前手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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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单位、驻外使(领)馆、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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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订回国机票,国外导师出具评价意见,到使领馆开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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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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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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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部/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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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回国人员恢复工资申请表》及《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总结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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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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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保证金、报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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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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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出国前的财务黄色单据,填写领款单、费用报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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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表格电子版下载地址:人力资源部主页/文档下载/出国研修目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