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专国家创新人才计划
“外专千人项目”岗位招聘指南

   为了吸引更多高层次外国(非华裔)专家参与我国现代化建设,推动人才强国战略深入实施,根据《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设立“国家创新人才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工作平台,实施“国家创新人才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简称“外专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特指非华裔外国专家)。
   “外专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的目标是,按照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的统一部署,围绕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行业和关键领域的需求,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引进500-1000名高层次外国专家,每年引进50-100名。重点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国际化创新团队。

招聘学科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所设的学科方向包括:数学、物理、天文学、化学、生命科学、地学和空间科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力学、工程和材料科学、核科学与技术、火灾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社会与人文科学等,同时鼓励不同学科新领域、新方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招聘领域可以不受上述学科方向的限制。

招聘条件
1.应聘人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65岁
2.在海外名校担任副教授以上职位
3.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
   2)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
   3)掌握重要实验技能
   4)掌握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4.如申报成功,将来我校连续全职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九个月。

提供待遇
1.外专国家创新人才计划”专家在出入境、居留、医疗、保险、住房、税收、薪酬等方面享受“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特定政策和待遇。
2.中央财政给予“外专国家创新人才计划”长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总计300万-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3.国家外国专家局根据“外专国家创新人才计划”专家在华工作年限给予适当补助,专项用于提高其医疗、养老保障水平。

申请程序
1.应聘人(或推荐人)提供一份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发送至 job@ustc.edu.cn,由学校评审。
2.应聘者通过学校评审,正式被推荐申报时,即按如下要求准备材料:
   1)“外专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报书
   2)与我校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
   3)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评审流程
   学校将材料上报中科院,中科院上报各申报平台,平台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并报专项办。专项办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报工作小组审批。经工作小组批准的引进人才名单,由专项办通知有关部门落实相关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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