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C类)
“青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岗位招聘指南

   2008年12月,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制定了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简称“国家创新人才计划”),主要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从2008年开始,用5到10年,在国家重点创新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中央企业和国有商业金融机构、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主的各类园区等,引进并有重点地支持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战略科学家和领军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
   2010年5月底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对抓紧培养造就青年人才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人才成长的一般规律,35岁左右的青年人才是最有创新激情和创新能力的群体。为此,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在广泛听取多方面专家意见基础上,决定实施“青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项目,大力引进一批有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为今后10年至20年中国科技、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支撑。
   中国科大高度重视“青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工作,在前九批申报中,入选总人数高达184人,总数位居全国第四。中国科大有优质的生源,卓越的科研团队和工作平台,宽松开放的科研环境。同时,学校竭力为“青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提供一流的工作条件和舒心的生活环境,帮助他(她)们迅速开展新的事业。
  “青年国家创新人才”是我校重点引进的人才类别。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办公室将为满足要求的候选人提供“青年国家创新人才”申报的全程服务。

招聘学科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所设的学科方向包括:数学、物理、天文学、化学、生命科学与医学、地学和空间科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力学、工程和材料科学、核科学与技术、火灾安全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社会与人文科学等,同时鼓励不同学科新领域、新方向和交叉学科的发展,招聘领域可以不受上述学科方向的限制。

招聘条件
1.属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2.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
3.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4.引进后全职回国工作,已回国或来华工作的“青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报人申报时回国或来华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5.为所从事科研领域同龄人中的拔尖人才,有成为该领域学术或技术带头人的发展潜力;
6.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仅限海外博士学位获得者)。

提供待遇
1. 生活待遇:
1)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2)安徽省提供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3)合肥市提供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4)年薪50万起;
5)入校即可享受校内周转房,同时可按照学校相关政策享受人才房一套;
6)协助安排配偶工作;
7)安排子女入学入托
2. 工作条件:
1)聘为特任教授(有编制的固定教职);
2)科研启动经费——中央财政下拨100-300万元,学校和中科院进行最高1:2匹配(按需拨付);
3)足够的办公和科研用房。
3. 其它优惠政策:
1)外籍引进人才及其随迁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2-5年有效期的多次往返签证;
2)引进人才及其配偶子女,可参加中国境内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等。

申请程序
1. 应聘人提供一份个人简历(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就、承担科研项目情况、发表文章目录、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发送至 job@ustc.edu.cn,由学校评审。
2. 应聘者通过学校评审,正式被推荐申报时,即按如下要求准备材料。
   1)“青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申报书
   2)与我校签订的意向性工作合同
   3)3封国外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海外任职证明材料
   7)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8)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等
   9)奖励证书复印件
   10)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特别说明
    凡我校推荐的“青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候选人,进入面试环节者,我校将承担其回国答辩期间的国际往返差旅费。为了使人才家庭能够更好地感受和了解我校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欢迎人才家属一同前来我校考察。
    进入面试环节的候选人,若最终未能入选,但符合中国科学院人才计划申报条件,学校将优先推荐其申报中科院项目;如不符合中科院人才计划申报条件,我校将以其它科研岗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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